(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这是*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通过申请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4)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可以自行跟进或者委托律师去跟进处理。
(5)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形式去对经营者主张自己的诉求。若还是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